报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确定。除遇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不得临时动议。
4、做好相关准备。除必须保密内容外,承办科室应在会议召开前向医院办公室提交议题,并将会议材料提前送达参会人员,保证其及时了解相关情况。
二集体决策阶段1、保证出席人数。会议由医院主要领导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到会方能举行。讨论干部
f人事问题,应有三分之二以上领导班子成员出席,方能召开
会议。
2、充分发表意见。审议“三重一大”事项,应由承
办科室汇报情况、分管领导作出说明,其他班子成员充分发
表意见,对不同意见认真讨论,医院主要领导集中多数人的
意见后,作总结性发言。
3、逐项作出决策。会议决定多个“三重一大”
事项时,应采用口头、举手、无记名或记名投票等方式逐项
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半数方可形成决定。对意
见分歧较大或发现有重大问题尚不清楚的,应暂缓决策,待
进一步调查研究后再作决定;特殊情况下,可将争议情况报
告上级组织,请求裁决。
三决策执行阶段
1、分工组织落实。经医院领导班子决策的“三
重一大”事项,应由班子成员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遇有职
责分工交叉的,应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在落实决策过程
中,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工作
合力。
2、严格执行决策。医院班子成员不得擅
自改变集体决策。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
保留,也可以向上级报告,但不得公开发表违背集体决定的
意见,不得在行动上违背集体决定。
在推进工作过程中,需要改变领导班子已经作出
f的决策或出现新的需要集体决策事项的,应按规定程序重新决策。紧急突发事件未经集体研究先行处置的,主要领导干部事后应及时向班子成员通报,并有书面记录。
3、加强督查反馈。对院长办公会议决定的“三重一大”事项的执行情况,由医院办公室负责督办检查,并及时向院领导班子及其主要领导报告。在事项实施过程中,承办科室、主管领导应及时向领导班子及主要领导反馈实施情况及结果,并认真评判决策执行的效果,对没有达到预定目标的决策,应及时分析原因,提出调整决策意见,报班子集体决策。
三、“三重一大”决策有关要求1、“三重一大”事项必须列入领导集体讨论决
定的事项范围。除遇到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外,“三重一大”事项应由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不得以传阅、会签或个别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集体决策。
2、集体决策“三重一大”事项,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