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目的
为确保固定资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盘点范围及内容
盘点范围包括土地、建筑物、电子设备、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固定资产改良支出、在建工程等。
盘点内容包括核实资产数量、型号(面积)、单价、价值;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核对资产手续是否完善,证册是否完备等。
第三条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
我公司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即年中、年终盘点。由实物管理部门牵头,会同财务部门于年中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总经理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二临时盘点
f指因特殊情况而临时决定进行的固定资产盘点。由财务部门照会其部门主管后,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
第四条参与的部门、人员的指派与职责
每次盘点工作均需由总经理室牵头,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并追查盘盈盘亏的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盘点工作并负责进行账实的核对工作。其中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由各分公司自行指定,一般来说电子计算机类资产由公司信息技术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其他类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或行政部、综合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卡片。
一总盘人:由总经理室成员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
二主盘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经理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三复盘人:由总经理室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工作的指挥、协调工作,以及盘点监督之责。
四盘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具体工作,如点计数量,核查质量,核对型号、规格等。
五会点人:由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盘点人分段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f六协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负责盘点时,固定资产的搬运及整理工作。
七临时盘点,亦应设置盘点人(或抽点人)、会点人等,其职责亦同。
第五条盘点流程
(一)盘点前,由实物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依盘点种类、项目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