腾冲市界头烤烟生产专业合作社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为了服务农业建设,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效益,规范合作社临时用工管理,调动临时用工人员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本临时用工管理办法。
一、用工原则本办法中的临时用工(以后简称临工),是指根据合作社需要弥补正式员工不足而聘用的非劳务派遣性质的用工人员,。临工坚持从农业生产经营实际出发,从严控制,公开公平,择优聘用的原则。二、用工条件(一)品行端正,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和严重违纪行为;(二)爱岗敬业,吃苦耐劳,乐于奉献;(三)具有与所聘岗位相适应的文化知识和职业技能;(四)身体健康,男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女18周岁以上,55周岁以下(合作社退休返聘人员除外)。三、聘用程序临工的招录由合作社经理办公室组织实施,人员招聘必须在合作社定员的范围内进行,不得超定员招用临工。(一)合作社经理办公室在对人力资源状况和人力资源发展规划进行详细分析的基础上,提出面向社会进行临工招聘的意见和计划,报经合作社理事长审定后组织实施。(二)组织实施流程1、经理办公室发布招聘信息,多种渠道收集应聘者材料。
f2、经理办公室对收集到的应聘者资料进行汇总、整理,并根据要求进行初次筛选,对符合条件者通过电话等方式发出面试通知并组织面试,对应聘者的能力、素质、个人品格进行综合考察,根据招聘结果提出建议聘用人员名单报经合作社理事长同意后实施。
(三)被录用人员报到时应提交下述资料1、身份证复印件2、近期免冠照1张(四)被录用人员在报到后合作社组织对其进行岗前培训。(五)合作社在录用人员岗前培训后与培训合格者签订聘用协议。四、考核管理及薪资待遇(一)被录用的临时用工人员,合作社指派专人负责管理,并对其工作期间的工作质量、工作效能、工作纪律、执行规章、职业道德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后记录考勤。(二)考核不合格者,合作社不记录临时用工人员当天的考勤。(三)薪资待遇临时用工人员的薪资待遇分为按天和按月结算两种;1、当月上岗不超过15天的临时用工人员,采用按天结算按月计提按次支付人民币的结算办法,具体结算金额根据岗位聘用协议中的天工资乘以当月用工天数结算。2、当月上岗天数超过15天的按月支付固定薪资,每月的固定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四)工资结算,涉及临工的当月末由合作社经理办公室向财务室提供当月临工考勤表及临工工资花名册,财务室根据工资册当月计提应付工资,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