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废物贮存制度
1专职人员收回的医疗废物,包装袋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应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贮存于《医疗废物暂存处》。
2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符合要求。不得露天存
放4病理性废物收回后放入冰箱内。其余废物放入专用收集
箱内密闭保存。
f医疗废物暂存处工作制度
1专职人员应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2每天使用专车、专用工具、走指定路线,及时收集各科
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有明显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的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袋或密闭容器内。3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五大类医疗废物分开放置。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4做好防鼠、防蚊蝇、防蟑螂、防盗以及预防儿童接触等安全措施。5医疗废物不得买卖,不得交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密闭存放。6每日用紫外线消毒室内空气二次,每次至少半小时。地面、墙面、垃圾筒每日用1000PPM有效氯拖、擦二次,每天使用后的运送工具和车辆必须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医疗废物转运出去后,及时对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保持暂存处室内外环境清洁。7严格执行医疗废物交接登记制度。每日对全院的医疗废物进行分类统计,月底总计并留存备查。8禁止在非收集地点、非暂存处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9暂存处不得带入或存放与处置无关的用品及个人生活用品,禁止吸烟、饮食。
f医疗废物管理培训制度
1所有医务人员包括工勤人员都应当接受医疗废物管理知识的培训,以提高全体工作人员对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认识。
2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掌握废物管理相关法律和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
3医疗废物相关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达到以下要求:(1)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院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2)掌握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3)掌握医疗废物分类中的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安全防护等知识。(4)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置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5)掌握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时的紧急处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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