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风险防控信息预警与处置办法
第一条为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各项措施的有效执行,建立健全廉政风险动态防控机制,依据县纪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各科室应在查找风险点、制定防范措施的基础上,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建立信息预警机制。第三条信息预警机制,是指在廉政风险防控管理过程中,通过日常管、随机查、定期议、群众评、严格考等方式,对干部职工行为、制度机制运转、权力运行过程实施预警监测,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着重解决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问题的工作机制。第四条信息预警机制的建立,主要运用信息监测、定期自查、随机抽查等手段。第五条信息监测。各科室应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实施信息监测,及时掌握干部职工在思想道德风险、制度机制风险及岗位职责风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信息监测的主要方式包括:(一)利用述职述廉述险,掌握干部职工自我批评中暴露的缺点与不足;(二)利用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群众评议等方式,发现干部职工存在的问题;(三)利用信访举报、行政投诉、政风行风热线等手段及舆
f论监督的方式,了解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的问题;(四)各科室负责人根据日常工作情况,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五)根据网络监控信息,掌握干部职工的不良行为;第六条定期自查。各科室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并撰写自查报告上报局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自查重点突出以下内容:风险点查找是否进行了动态管理;风险防控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措施的落实是否取得积极效果;实际工作中存在突出问题如何解决等。第七条随机抽查。局廉政风险防控办公室根据工作需要,有选择地开展抽查工作,抽查的内容主要是各科室落实风险防控措施的情况。抽查通过明查暗访、单项检查、专项督查等方式进行:第八条监控结果的运用。通过信息预警机制发现的问题与不足,及时采取后期处置措施,避免问题的扩大化、严重化。同时,要认真分析问题出现的原因,对防控措施不具有针对性、有效性的,要及时修正防控措施;对防控措施未落实的,要及时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第九条各科室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中,针对通过信息预警发现的问题与不足,视情节严重程度不同,按照我局制定的处置原则,采取措施进行处置,及时纠正工作中失误和偏差,堵塞漏洞,避免问题演化发展成违纪违法行为。第十条处置办法主要有警示提醒、诫勉纠错、责令整改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