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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宣贯材料讲义含表格
f第一篇修编概况(原文略)
一、规范修编的历史回顾1、03规范2、08规范二、13规范形式上的重大变化1、分为19册2、增加专业工程,合并房建及装饰三、13规范修编的原则1、依法的原则:法律依据详述。2、责权对等的原则:将发承包双方置于平等的地位3、公平交易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坚持诚实信用原则。4、可操作性的原则:未局限于点到为止,很多问题详细分析,具体到操作层面,如工程量增减等合同价款调整的问题。5、从约原则:增加了合同签订的章节,将合同置于计价的重要一环。四、13规范的特点1、工程计价标准体系的确立2、适用范围的扩大:专业范围和计价方式范围。
f3、强化了计价计量的强制性规定4、提高了对风险问题的关注,设置1节专门规定。5、详细研究、分析、规定了不同合同价款调整的操作方法。6、全面总结了合同价款争议的解决方法。7、细化了、规范化了措施项目计价的规定。单价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五、宣贯辅导材料细致完整,分析深入,不论作为专业指导还是学术参考极具价值。
第二篇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内容详解
相当于08规范的正文部分,规定了计价活动中各个方面的基本程序、方法和原则。计价规范包含总则、术语、工程量清单编制到竣工结算与支付的各个环节,也包含合同价款的调整、争议的处理、造价鉴定、计价资料的要求等问题,总体上是按基本建设程序中的计价活动先后顺序编排的。
与计价规范对应的就是计量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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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ff【要点说明】本条规定了从事建设工程计价活动的主体。本条与“08规范”相比,增加了“工程计量、合同价款调整、工程造价鉴定等”。根据国家对工程造价人员实行执业资格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出了这一规定。人事部、建设部《关于印发造价工程师执业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人发199677号)规定,在建设工程计价活动中,工程造价人员实行执业资格制度。按照《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50号令)第十八条的规定,注册造价工程师应当在本人承担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并盖章;《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第二十一条规定,造价员应在本人完成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上签字、加盖从业印章,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分部分项工程费
1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①土石方工程②桩基工程……2仿古建筑工程3通用安装工程4市政工程5园林绿化工程6矿山工程7构筑物工程8城市轨道交通工程9爆破工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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