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⒌负责派专人审核、批准认购书、合同并予以签字盖章,负责保存这些文件;⒍负责派专人驻卖场收款,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诚意金、定金、购房款等款项,乙方不得收取客户的任何款项;⒎签发房屋进住证;⒏协助客户办理产权过户手续;⒐在销售过程中,若因客户退房或逾期不签署购房合同及未按时交纳房款时,甲方有权没收客户之定金,并将此套房屋交与乙方重新出售;⒑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甲方不得全面委托第三者销售上述该项目,否则甲方仍需按照实际销售额支付乙方代理佣金。⒒甲方同意在所有该项目的宣传品上印刷乙方为全案营销策划公司,并配有乙方的公司名称及商标标识。第五条乙方责任及权利⒈乙方根据本合同之第七条向甲方收取有关的服务费用;⒉根据甲方的要求,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供市场分析、调查等资料,并协助甲方完成有关设计规划、营销等的策划顾问工作;⒊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乙方应积极参与甲方或甲方与其它合作单位的会议及事项,并积极提出有效的建议并付诸行动;⒋在本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各阶段有关推广及宣传活动的策划工作并负责执行和各种媒体发布或制作的工作;⒌乙方所制定的所有方案均需由甲方最终确定认可后方可执行;⒎按甲方提供的有关数据及本合同条款代理销售该项目,负责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销售代理任务;⒏在代理期间,乙方负责在该项目销售部的一切查询及销售工作,随时接受甲方的咨询和检查;⒐在签订认购书后负责通知客户将首期房款在签订“买卖合同”的同时支付给甲方;⒑负责该项目销售部的管理工作、销售现场的客户接待及咨询工作;⒒负责甲方及乙方的客户的发掘与谈判,促使成交;⒓负责通知申请以办理银行贷款的方式支付该项目房款的客户,按贷款银行的要求提交申请贷款所需的有关资料;第六条广告推广费用⒈有关本项目之推广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户外广告(围墙、指示牌、广告牌、车身广告等)、模型、效果图、楼书、折页、展板、DM、海报、展销会包装、推广活动、电台广告、报纸杂志广告及软性文章的发布费用;但不包括现场售楼处及样板间之土建及装潢工程;。⒉乙方承诺对该项目的广告推广费用不超过项目可销售总金额的15(此项费用由甲方支付)⒊这些费用应该事先经过乙方的精心策划,并以详细的预算报告形式在「宣传推广报告」中出现,经过甲方批准后有步骤地执行。每阶段、每次的具体计划也需经过事先策划并形成书面文件以取得甲方的批准,任何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