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否则当班给予扣除,并予以罚款100元处理。四、现场必须无条件服从管理人员管理,否则现场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扣班处理。
f第四项交接班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职工的行为,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安全生产的发展,以确保我队实现高产高效的奋斗目标,特制定交接班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每一个岗位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不现场交接班的一律予以扣班处理。二、交班时,必须把现场的情况交接清楚,交接不请的发生问题一律上一班人员承担责任。三、接班人员必须按照岗位的要求对现场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并立即予以处理。四、上井后有关人员必须及时填相关的记录,便以有关人员了解设备和现场的情况,使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做好工作。
f第五项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为了保证生产的有序进行,提高提高设备开机率,增强机电维修工和司机的工作责任心,提高我队机电设备的质量标准化管理水平,确保机电设备正常运转,特制定设备维修保养制度,具体内容如下:一、加强施工区域内的机电维修工作,熟悉所管设备的结构、性能,及时发现和处理设备故障。二、因检修不到位造成的事故而影响小班生产的,由大班机修工予以承担。三、机电维修工和各司机交接班时,必须对所有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必须达到完好标准。四、加强文明生产和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按标准要求作业和操作,凡不负责任而造成的事故,每次罚款50100元。五、机电维修工在维修前应切断电源,闭锁开关,并挂好“有人工作,不得送电”牌,并认真检查机器周围的顶板、支护、通风、瓦斯等情况,确保工作区域安全。六、维修人员应将机器存在问题及维修情况向司机和有关人员交代清楚,并做好维修记录。七、巡回检查时发现失爆,(所有的罚款落实到人),保护失灵等问题,需及时进行处理,对处理不了的问题,必须停止运行,并向领导汇报。
f八、从事检修工作时,必须执行停送电制度,井下供电系统发生故障后,必须查明原因,找出故障点,排除故障后方可送电,禁止强行送电或用强行送电的方法找出故障。九、严禁带电搬运电器设备,电器设备必须按规定使用接地。维修工在进行高压电器检修工作时,不得少于2人,在维修时应与司机配合好。十、处理刮板机机头或机尾故障紧链、接链后,起动试车前人员必须离开机头机尾,严禁在机头机尾上部伸头查看。处理输送机运转部位上方工作时,必须停机、停电、闭锁、挂停电牌。维修工检修结束,应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