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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起,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可计算抵扣增值税!无需认证!附:最新版增值税税率表
4月份还没到,会计人已经纷纷表示学的根本赶不上改动的快!所以大白特意在周末给大家公布一个好消息:4月1日起,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可计算抵扣增值税,无需认证!经常出差的会计人有福了!说不准现在坐高铁,以后就能坐飞机了哟!
恭喜了!
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
可计算抵扣增值税,无需认证!
案列:2019年4月份公司财务部门取得一张员工小王的出差高铁票218元,请问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复:可以计算抵扣,无需认证。
扣,无需认证。
火车票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218÷(19)×918

账务:报销火车票
借:管理费用差旅费2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8元
贷:库存现金
218元
注意:
1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客票的按照3计算进项税额;
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按照9计算进项税额;
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按照9计算进项税额;
4对于取得未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出租票、公交车票等,不得计算抵扣;
5旅客运输服务是指客运服务,包括通过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为旅
客个人提供的客运服务。
政策:




f六、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一)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十七条第(六)项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财税〔2016〕36号印发)第二条第(一)项第5点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修改为“购进的贷款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重点变动一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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