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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新交规科目三考试内容及合格标准
2013新交规实施,科目三考试内容有所变化,科目三考试内容如下::A、上车准备;B、起步;C、直线行驶;D、加减挡位操作;E、变更车道;F、靠边停车;G、直行通过路口;H、路口左转弯;I、路口右转弯;J、通过人行横道线;K、通过学校区域;L、通过公共汽车站;M、会车;N、超车;P、掉头;Q、夜间行驶。相比之前,增加了加减挡位操作、路口左转弯、路口右转弯3个考试项目。科目三考试合格标准道路考试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不合格:1、不按规定使用安全事。2、不按交通信号灯标志标线或者民警指挥信号行驶。3、车辆中骑轧车道中心实线或者车道边缘实线。4、车速超过限速规定。5、起步时车辆后溜距离大于30公分。6、车辆方向控制差。7、驾驶汽车双手同时离开转向盘。8、单手控制方向盘时,不能有效平衡控制行驶方向。9、换档时低头看挡或者连续两次换档不进。10、制动加速踏板使用错误。11、行驶中空档滑行。12、视线离开行驶方向超过2秒。13、不按考试员指令驾驶。14、行驶中不能保持安全距离和安全车速。15、争道抢行,妨碍其他车辆正常行驶。16、因观察判断或者操作不当出现危险情况。17、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考试员认识影响安全驾驶的。
f18、不能熟练掌握牵引车与半挂车安全连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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