室外LED显示屏合同书
LED电子显示屏系统合同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接室内LED显示屏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达成如下协议:
f室外LED显示屏合同书
一、货品名称:27777点全彩室外显示屏二、产品代码:LC277771R1G1B三、价款与结算方式:(一)价格
一、设备部分
序号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单位
数量单价总价(RMB)
1
屏体27777点全彩室外显示屏平米6
2主控系统
同步
套
1
3外框装饰
钢结构
套
12
4安装附件散热,防水箱体及线材
套
1
二、工程部分序号
工程项目
980058800(赠45平米)
9900
9900
500
6000
110811080
0
总价(RMB)
1现场安装、调试费
三、税金
序号
税金
1
增值税发票(10)
系统费用合计:85780(捌万伍千柒佰捌拾捌元整)
总价(RMB)
(二)付款及结算方式:1、甲方应在屏幕安装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发票,甲方将人民币85780元工程款支付给乙方,显示屏安装、调试、验收后即转入保修期。2、结算方式电汇或现金支票。3、发票情况开具发票。
四、交货期限、地点及方式:1、合同签订之日起15工作日内乙方应保证显示屏厂内调试完毕并到达施工现场,现场调试及安装共计15天,工程施工周期不得超过30天,如遇天气原因,施工周期往后顺延,但不得超过90个工作日。甲方验收不得超过5日。2、验收标准、方法和提出异议期限;(1)验收标准:按合同技术附件最后一项。(2)显示屏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无正当理由在接到书面通知后五日内对显示屏进行验收或者显示屏系统投入使用,视同验收合
2
f室外LED显示屏合同书
格。(3)按照合同附件内容进行验收,在显示屏现场安装、调试完毕后十日内提出异议有
效。4、由于下列甲方原因致使工程暂停的,不影响双方约定的付款周期。
在此情况下,甲方仍需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项目款项:■未如期支付合同款。■未及时提供安装场所和相应的安装条件。■中途变更设备规格、结构和软件要求等。■因为天气原因导致工期耽误。五、双方权利义务:(一)、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的义务:
1)乙方负责显示屏生产及现场安装调试,确保依照本合同所提供的LED显示产品在材料和工艺方面无瑕疵,整个系统符合双方确定规格,保证所提供的显示屏能在正常环境下平稳运行。
2)乙方负责对显示屏进行终身售后维护,质量保证期免费维修期为壹年自显示屏验收之日算起。免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