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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大数据产业链的新型商业模式研究
作者:西凤茹王圣慧李天柱侯锡林来源:《商业时代》2014年第21期
内容摘要: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将催生新的商业模式。本文首先介绍了大数据和商业模式的涵义,然后进行案例分析,总结出围绕大数据产业链衍生出的六种新型商业模式,分别为数据自营模式、数据租售模式、数据平台模式、数据仓库模式、数据众包模式及数据外包模式,并对这些商业模式成功运行的条件、适用的企业类型和所具备的优势进行剖析。关键词:大数据产业链商业模式创新大数据时代的来临,也带来了商业革命。国际数据公司(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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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调查显示,2013年全世界的电子数据存储量将达到180万PB,并且每年以超过50的速度增长(王劲,2013)。数据规模的跃迁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必将带来商业模式的创新,但是对于大数据环境下企业的商业模式创新问题还缺乏相应的研究。本文在分析大数据及商业模式的理论基础上,研究归纳由大数据产业链衍生的新型商业模式,以期为相关企业带来启示。相关理论(一)大数据目前,对于大数据尚无统一的定义,不同的定义从不同的维度出发。麦肯锡全球研究院将“大数据”定义为:“在一定时间内,无法用通用的数据库软件工具进行撷取、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国际数据公司(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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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认为,“大数据”是一种新一代的架构和技术,其目的是为了能更经济有效地从海量的、高频率获取的、多种结构和类型的数据中获取价值。人们普遍将该定义概括为四V:即规模性(volume)、多样性(variety,包括结构化、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高速型(velocity)和价值型(value)。另有学者将大数据视为“分析”的另一种表述,是寻求从数据中萃取知识,并将其转化为商业优势的智能化活动。牛津大学互联网研究所MayerScho
berger教授(2012)指出,“大数据”所代表的是当今社会所独有的一种新型的能力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通过对海量数据进行分析,获得有巨大价值的产品和服务,或深刻的洞见。钟瑛、张恒山(2013)认为“大数据”的概念包含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指规模大到无法在一定时间内用常规软件工具对其内容进行抓取、管理和处理的数据集合;另一方面,主要是指海量数据的获取、存储、管理、分析、挖掘与运用的全新技术体系。总之,对大数据不同的定义来自不同的角度,科学界一般将大数据视为“海量数据复杂类型的数据”,而在商业应用中则更关注大数据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