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街镇中心学校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珠街镇中心学校关于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11〕54号)精神,确保在珲春开展的试点工作顺利实施,现将我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作一汇报。一、营养餐试点基本情况和工作进展情况(一)学校基本情况珠街镇中心学校下辖8所一级完小,8所二级完小,教学点1个,共有教职工193人113个教学班,学生3407人,其中寄宿生766人。现有新建食堂1个,298平方米,租用食堂6个,194平方米,每年租金233万元,临时伙房11个,400平方米,食堂设备添置资金11万元,打灶资金126万元,食堂从业人员38人,月平均工资800元人。(二)前期工作开展情况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任务繁重,责任重大。学校领导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专项会议对全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进行安排部署。一是成立了学生营养改善实施工作领导小组,黄杰校长为组长,张成元副校长,赵荣玖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完小校长为主要成员,并在中心学校总务处成立营养餐办公室,由赵荣玖同志兼办公室主任,总务处具体负
f责“计划”的组织实施与指导,明确工作职责,实行全程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完小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按照供餐方式和流程,建立管理的专门队伍,保证计划实施的各环节都有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二是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报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就我镇农村义务教育情况、学校食堂现状和学生在校膳食情况等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和分析,对计划实施中涉及的组织领导、职责划分、供餐方式和工作流程规范、管理制度建设、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食堂建设规划、监督检查机制建立等事项进行认真研究,制订了《珠街镇中心学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餐试点工程实施方案》,并上报县教育局。各完小也根据校情学情,制定了学校实施方案。三是制定了《学校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学生实名管理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落实了供餐验收、储存、组织学生就餐、台帐档案、食品安全等专项制度,规范了食品储藏,加工,分发和食用等操作规程,保证各项工作的各个环节都有章可循。二、《方案》涉及的内容、措施、标准等情况(一)为确保饮食安全,学校食堂采取学校自主经营,由学校具体负责管理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