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委员会判断内容为正当时,经过审理程序之后进行处罚,并公布于众。之后,向组委会通报处罚结果。3)仲裁委员会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回当事者,对其进行询问。八、奖励办法比赛奖励各项男女前三名。九、宣传工作(一)前期宣传:在学校张贴海报、横幅、喷绘,利用校社联网站公布比赛时间、地点等;(二)报名时宣传:用海报、校社联等网站宣传,内容包括赛制、抽签的时间、地点和公布对阵表的时间地点等;(三)中期宣传:出海报、网络宣传,校广播台宣传,实时报道比赛结果。(四)后期宣传:比赛后一星期内,利用校社联网站公布比赛情况和获奖情况并作总结。十、赛事组织工作(一)抽签分组:由体育部、学团、跆拳道社派出工作人员共同主持和监督抽签工作,务必使抽签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二)工作人员安排组织委员会:由体育部及跆拳道社长以上(包括社长)职务的理事担任裁判委员会:由体育部及跆拳道社裁判组成员担任后勤小组:由体育部担任1、比赛组委会由比赛筹委会派出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当天活动的全面组织、协调等工作;2、主裁判:每场比赛一名,负责比赛的裁判、记录、计分等工作;3、发令裁判:每场比赛一名;4、后勤人员:若干。负责比赛用地清洁、饮用水等必需物资的提供,场地设备
f的维护,现场秩序的维持,设立咨询台接受咨询以及其它后勤工作等。十一、比赛的连续性及对不端行为的处罚1、犯规行为由主裁判进行判罚。2、发现犯规行为时将扣分。3、犯规行为包括:(1)运动员或教练员做出不正当的言行;(2)让裁判觉得运动员或教练员做出跆拳道修炼者不该做的事情;(3)干扰裁判员执裁或干扰比赛运动员进行比赛。解释:犯规2次将被淘汰。上述犯规事项是从体育运动精神上考虑设置的规定。4、比赛出现中断情况时,主裁判将要求记录员停表,记录时间确认中断的具体情况。5、因运动员个人的问题,比赛被中断2分钟以上时,按弃权论;不因运动员个人问题而中断比赛时,在尽快解决问题后,重新让运动员进行比赛。
十二、保证金每人在报名时须交纳100元保证金并领取存根,比赛后凭存根领取保证金,并在报名时签署比赛队伍纪律承诺书,所有保证金均由体育课部收集保管。在比赛中如有出现下例情况将酌情扣除保证金:1运动员在比赛中和裁判、其他运动员及他人发生口角,并带有侮辱性词汇,将扣除保证金50元2运动员在比赛中和裁判、其他运动员及他人发生暴力冲突,将扣除其全额保证金,即100元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