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不动产,并有权就该不动产优先受偿。(√)24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25准占有是指对物之外的其他财产权利在事实上实施占有,法律予以与占有同等保护的特殊占有。(X)
本题得分四、名词解释每题5分,共20分1、权利质权权利质权为了担保债权清偿,就债务人或第三人所享有的权利设定的质权。权利质权是一种准质权。权利质权的标的是权利2、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
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3、准占有又称权利占有是指以财产权为标的物的占有。之所以称为准占有是因为对于不因物的占有而成立的财产权为事实上的行使时法律予以与占有同样的保护4、最高额抵押是指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协议,在最高债权限额内,以抵押物对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债权作担保。本题得分五、简答题每题10分,共30分1、担保物权的消灭原因的原因有哪些?第一,因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第二,担保
物权实现导致担保物权消灭。“第三,债权人放弃担保物权导致担保物权消灭第四,法律规定的其他导致担保物权消灭的情形
2、抵押权实现的方法有哪些?
一折价方式二拍卖方式三变卖方式
3、准占有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第一,标的物为财产权。第二,准占有标的物之财产权须系不因物之占有而成立者第三,须事实上行使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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