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船员一、定义:
船员,是指包括船长在内的船上一切任职人员。船长、驾驶员、轮机长、轮机员、电机员、报务员2000年以后该职务基本被被取消,由驾驶员代理)、政委(中国国企基本都有),必须由持有相应适任证书的人担任。
从事国际航行的船舶的中国籍船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务监督机构颁发的海员证和有关证书。二、船员种类
甲板部(驾驶部):船长、大副、二副、三副、水手长、水手、舵工轮机部: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三管轮、电机员、机匠长、机匠事务部:管事(事务长)、大厨、服务员、船医电台部:电台长(报务主任)、无线电话务员、无线电报务员特殊船员:政委三、船员职责驾驶部船长:全船的管理与驾驶;大副:甲板部分的工作、货物的配载、装卸和运输管理;二副:驾驶任务,指挥船舶靠离港口、驾驶设备的技术管理;三副:船舶航行、停泊、主管救生、消防设备的技术管理;水手: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轮机部轮机长:船舶机械推进职能;大管轮:轮机部设备的安全和预防;二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三管轮:辅机电气设备管理;机工:跟随高级船员负责正常的航行值班;电机员:主管船舶电机和船上电气设备。四、船员商船服务所持有的证书1、船员服务簿、海员证、四小证(海员四小证是指“船舶救生,消防,急救及艇筏操纵”四个方面的合格证书)。海船船员适任证书、健康证明书、国际预防接种证书部分职务(如电机员)还需海船船员特殊培训合格证、海船船员专业培训合格证。外籍船舶还需船籍国证书:如巴拿马证化学品船还需化学品证、油轮证等。2、适任证书分类适任证书的类别和适用范围:一甲类适任证书适用于:1无限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2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3GMDSS一级无线电电子员;4GMDSS二级无线电电子员;5GMDSS通用操作员。二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1近洋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2近洋航区500至3000总吨船舶的船长、大副、二副和三副;3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300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
f4近洋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至3000千瓦船舶的轮机长、大管轮、二管轮和三管轮;5无限航区5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水手;6无限航区主推进动力装置750千瓦及以上船舶的值班机工。三丙类适任证书适用于:1沿海航区3000总吨及以上船舶的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