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其为入党积
极分子之日算起。党支部每半年要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次
考察。
4、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在考察期近一年,支部准备列为发
展对象之前,党支部派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召开座谈会,听取党内外
群众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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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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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确定发展对象。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
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
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6、政治审查。主要审查发展对象本人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主
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等。
7、短期培训。基层党委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
一般五至七天(或不少于四十个学时)。未经培训的(除个别特殊
情况外)不能发展入党。
8、确定入党介绍人。入党介绍人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一般
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
9、填写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
级党组织同意后,在入党介绍人的指导下填写。
10、支委会审查。召开支部委员会,严格审查发展对象填写的
《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经支委集体讨论认为发展对象合格和
手续完备后,即提交支部大会进行讨论。
11、召开支部大会。接收新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
过,做出决议。
12、组织员谈话。党委在审批接收新党员前,指派党委组织委
员、组织员、其他党委成员同申请人谈话(2人以上),作进一步
的考察。
13、党委审批。党委一般在支部上报的接受预备党员决议三个
月内审批,并确定预备期的起止时间,通知报批的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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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支部向本人发出入党通知书。党支部接到上级党委入党审
批通知后,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15、入党宣誓。预备党员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
16、预备期的培养考察。预备期为一年,从支部大会通过预备
党员之日算起。预备党员要自觉地接受党组织的教育和考察,经常
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每半年要向支部书面汇报思想和工
作一次。预备期满后,党支部要进行全面考察,并写出书面报告。
预备党员转正材料必须报上级组织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讨论审
批。
17、预备期满(1)考察合格:转正。(2)考察不合格:延长
预备期。对预备期满后不完全具备条件或犯有一定的错误,但还没
有完全丧失预备党员条件,并且本人决心努力改正错误的,可延长
预备期。延长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最短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