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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一个过程。
解说:雷建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他参与了《刑事诉讼法》的修订工作。
雷建斌:不同的意见越多,我个人觉得倒越是一个好事情。一个事情正反两方面,都充分地表达自己的意见,才能辩明真伪或者做出更科学的判断,更符合民意这样的一种判断。
解说:在《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公开征集意见的一个月当中,一共收到了来自社会的八万多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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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张建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刑事诉讼法》它关涉到人权保障,而人权是如此重要的一个问题,所以《刑事诉讼法》在涉及到人权保障方面一定要随着时代要跟进。
解说:张建伟,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他对《刑事诉讼法》的修订也格外关注,他发现在向全社会公开的第一稿中并没有“尊重和保障人权”的条文。
那么,在当时从事起草工作的法制工作部门和作为立法机关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又究竟如何把握这一原则呢?
记者:当时这个条款在写进去的时候,有没有一些争议?
雷建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不同意见不是说反对去写或者什么,实际上可能从其它角度,比如说有些提出来的,宪法已经写了。那《刑事诉讼法》它是以宪法为根据的,那它还要不要每一个部门法里都去写这个规定,这是一种意见,也还有一种意见就是讨论到底把它写在什么地方,写在第一条刑事诉讼法的立法根据还是目的,还是说写在第二条的任务条目就是技术性的这样一个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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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记者:按道理来讲“尊重和保障人权”在我们国家宪法里头也有明确规定了所有的部门法都应该依照宪法的原则进行,具体的法条的设置在一个部门法里专门再把它写出来,有那么大的价值吗?
陈光中:并不是宪法规定的“尊重保障人权”,任何部门法都要写,但是《刑事诉讼法》必须要写。
记者:为什么呢?
陈光中:追究犯罪的过程里头,国家的公权力机关有很大的权力,但是它是个双刃剑,它就有可能在追究的打击的过程里头侵犯了公民的合法的权利。
记者:比如说呢?
陈光中:譬如说在追究的过程里头搞刑讯逼供,甚至于最后追究错了,搞成冤案、错案。
记者:在很多人看来,即便是公权力机关在打击犯罪过程中采取了一些,比如说一些手段,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伤及这些人的一些基本权利,但是他毕竟是犯罪嫌疑人,甚至就是通过法院判罪服刑人员,他们的权利真有那么重要?因为他毕竟跟我们普通的,没有触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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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刑法的普通公民还是有区别的。
陈光中:某一个人被追究是他的个案,但是你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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