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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布实施30多年以来的第二次修订。
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刑事诉讼法是最涉及司法体制的一个部门法,因为这里面涉及到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检查机关、审判机关、司法行政机关,那么这些机关各个机关之间的权利的配置及其相互关系,是最为明显也最为错综复杂。
解说:陈卫东,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他和陈光中教授都以专家的身份参加了《刑事诉讼法》的两次修订。
同期:这次修改《刑事诉讼法》,坚持统筹处理好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的关系。
解说:2012年3月4日,在全国人大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发言人向公众着重介绍了本次《刑事诉讼法》修改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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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明确地将“尊重和保障人权”写入《刑事诉讼法》的条文当中,这是中国在宪法之外的部门法里的第一次,也是《刑事诉讼法》本身前所未有的改变。
记者:在你看来,加入这样的条款的意义何在?
陈光中:我认为这个意义还是非常重大的,民主法治国家必须要讲究这个刑事诉讼法里头,不仅是要惩罚犯罪,要保障人权。
解说:回顾《刑事诉讼法》修改的历程,可以发现在1979年制定的《刑事诉讼法》中第一章第一条《刑事诉讼法》的任务和原则,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为指针,以宪法为根据结合我国各族人民,实行无产阶级领导的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即无产阶级专政的具体经验和打击敌人、保护人民的实际需要制定,而经过1996年的第一次修订,改为“为了保证刑法的正确实施,惩罚犯罪,保护人民,保障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维护社会主义社会秩序,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记者:当时就在这一次修改的时候,有没有讨论过把这个“保障人权”,这一方面这一条款直接放在第一条?
陈卫东:应该说是我们这次刑事法修正,最后一共是三稿,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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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案一、修正案二、修正案三,从第一稿开始就有人提,第一稿提了没有写入,第二稿的时候也有人提也没有写入,我觉得我们既然宪法都规定了“尊重和保障人权”,刑事诉讼法写我觉得是应当的。坦白地说,在修改中我也提出来应该放在第一条,“保护人民”把替换成“保障人权”。
解说:对于普通的公众来说,看到《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第一稿的全文是在2011年8月30日。这天,在全国人大的网站上,《刑事诉讼法修正案草案》的第一稿向全社会公开并征集意见。
雷建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刑法室副主任:因为立法过程本身就是充分地去反映民意,集中民智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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