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须知
一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建设工程开工前必须通过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二辖区内从事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开工前均应到区建设局安全监督站申报进行安全生产条件审查。三建设单位申请领取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工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未取得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合格证明的,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四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按如下程序进行:
1接待咨询,提供申请表,发放办事须知;2受理审查申请,接收建设单位提交的申请表及规定提交的有关资料及证件,证件要求同时提交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单位及持证单位或用人单位在复印件上盖章对真实性负责;监督站在接到提交的安全生产资料后当即核验所有的证件和凭证并将原件退回。3安全监督站进行现场核查及资料审查,5日内应审查完毕;4审查通过的,签署审查合格证明;审查不合格的,5日内说明理由并发出补正通知书,由申请人补正后重新提交审查。五建设单位申请安全生产条件审查时应提交规定格式的申请表,并提供如下资料:1、建设单位工程管理人员名册,包括姓名、年岁、学历、职称、联系方式。2、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分析报告,应包括:工程项目安全作业环境、工程特点、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管理目标等内容。3、设计单位对安全施工提出的要求和建议。4、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安全作业环境、安全措施所需费用概算,已拨付该费用的证明材料5、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地上管线资料,并经施工单位签收确认。现场临时设施
f规划方案,包括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现场防火、有组织排水以及场地硬化、道路通畅等措施。6、建设单位应提供的监理单位资料:(1)资质证书;(2)监理公司设立项目监理部及有关人员分工职责的文件;项目专业监理人员配备情况一览表及相应资格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培训合格证书,监理项目部人员分工及联系电话;(3)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监理方案。7、建设单位应提供的施工单位资料:(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