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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中小学信息化校园创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区县教育(教体)局、高新区地事局,局属各学校:为进一步提升我市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水平,提高教学效益和教学质量,培育区域基础教育发展的信息化优势,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我市教育现代化进程,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中小学信息化校园创建工作,实施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通过开展信息化校园创建工作,引导学校信息化建设与发展方向,培育信息化提升办学效能的示范,积累信息化校园建设的经验,提升我市中小学信息化建设及应用水平,形成区域推进教育信息化的特色,提升教育信息化在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引领和带动作用,培育区域基础教育发展的信息化优势。二、建设标准信息化校园是以校园网络为基础,利用信息技术把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科研活动、教学资源等数字化、网络化,有效拓展师生教学活动的时间和空间,是现代学校和区域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信息化校园有优化的信息化基础环境,能够对教育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配置,信息技术在教育、教学、管理中得到广泛应用和创新应用,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较高,学生信息素养和创新实践能力有效提升,学校基于信息化得到创新发展。《淄博市中小学信息化校园建设标准》详见附件。三、目标任务争取三年时间30的中小学达到信息化校园建设标准。2009年全市5的学校创建为示范性的信息化校园,2010年全市15的学校创建成为信息化校园,2011年全市30的学校创建为信息化校园。四、实施策略鼓励自主创新发展。信息化校园要按照标准进行科学规范地建设,同时又鼓励学校在规范的基础上自主发展、创新发展,根据实际创建学校发展的信息化特色。注重过程评价。关注建设发展的过程,开展基于网络的过程性评价跟踪,申报、展示、交流、评价等程序通过网络平台组织实施,评价采取学校自评、专家评价相结合的方式,重在过程性评价。应用效益优先。信息化设备配备是基础,信息技术教学应用是目的,教师
f教育技术能力培养是关键,重配备更重应用,更加注重通过信息技术的有效应用提高教学成效和办学水平。五、创建程序及要求1、创建程序。学校对照《淄博市信息化校园建设标准》进行自评,并由区县教育局统一初评认定后,向市教育局申报。2009年5月份第一批学校申报,年底统一认定,并适时组织信息化校园展示、交流、研讨活动。基本创建程序为:学校申报统一网上注册网上动态展示过程评价自评互评实地查看认定公布。2、市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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