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遂论。“30分钟”之后的刀刺、送医院抢救行为疑似与答案(结论)无关。
【提示】真题观点采用的是未遂论,但如果把把30分钟前后视为一个故意杀人犯罪过程的话,则认定为是中止。
9、甲(15周岁)求乙(16周岁)为其抢夺作接应,乙同意。某夜,甲抢夺被害人的手提包(内有1万元现金),将包扔给乙,然后吸引被害人跑开。乙害怕坐牢,将包扔在草丛中,独自离去。关于本案,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A甲不满16周岁,不构成抢夺罪B甲与乙构成抢夺罪的共犯C乙不构成抢夺罪的间接正犯D乙成立抢夺罪的中止犯【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犯的成立、相对刑事责任年龄、犯罪形态、间接正犯。选项A说法正确。甲没有达到抢夺罪的刑事责任年龄,不符合抢夺罪的犯罪主体要件。因此,甲不构成抢夺罪。选项B说法正确。由于犯罪概念本身具有不同含义,所以,共同犯罪也可能仅指具备犯罪构成的客体与客观要件意义上的共同犯罪。根据这一理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者与他人也可以成立共犯。
f选项C说法正确。乙是共犯中的从犯,在这种场合下,不能认定乙是间接正犯。
选项D说法错误。本案中的抢夺已经既遂,不再存在中止的问题了。
10、关于共同犯罪的论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为劫财将陶某打成重伤,陶某拼死反抗。张某路过,帮甲掏出陶某随身财物。2人构成共犯,均须对陶某的重伤结果负责
B乙明知黄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仍按黄某要求为其收取毒品原植物的种子。2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的共犯
C丙明知李某低价销售的汽车系盗窃所得,仍向李某购买该汽车。2人之间存在共犯关系
D丁系国家机关负责人,召集领导层开会,决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私分给全体职工。丁和职工之间存在共犯关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共同犯罪。
选项A错误。甲与张某构成承继的共犯。承继的共同犯罪是指,先行行为人已经实施了一部分犯罪行为,在其实行行为尚未全部实行终了的时候,后行行为人明知这一犯罪事实而参与进来,或单独或与先行行为人一同,将剩余行为实行完毕。对于承继共犯责任的承担,在理论上存在争议。有肯定说和否定说之分,在中国的刑法界持肯定说的人居多,即承继的共犯也是共犯,根据“部分实行全部承担”的原则要对犯罪的全部后果承担责任,
f即不能只承担自己实行行为部分所造成的后果。但是对于加重结果的承担,多数观点认为后加入的人对于先行为的加重结果不负责。
选项B正确。乙与黄某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