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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心得体会
三年级听了三位老师的讲座,我收货很多,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我们作为学生一定要做到知法、懂法、守法,不要因为一时冲动就犯下大错。曾经看过这样一个案例:15岁的初三学生庄海在初一的时候就入了共青团,当选为班长,工作负责、学习优良,先后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共青团员。有一天与父母告别后准备回家时,发现一个初二的学生在他父母后面做鬼脸,这本来是一件很小的事情,问一问、说一说,都可以解决的问题,但是庄海非常生气,认为这是对他父母的侮辱,竟然和几个同学一起上去教训了他一顿。原本以为被教训者不会怎么样,没想到,这位同学却找了一帮人来报复。为了不甘示弱,又对报复者进行了报复,在双方殴打中庄海拿出随身携带的一把刀捅了上去,造成一死一伤的后果,法院判处庄海犯故意伤害罪。在监狱里,庄海面对铁窗、铁门,回顾这不该发生的事无限悔恨。所以说,要是人生走的辉煌灿烂,就必须知法、懂法、守法,而且还要三思而后行,不要为一时之冲动而做出犯法的事情令自己悔恨终生,更不要自毁前程。
2014年11月28日
f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心得体会
三年级我叫蒋兆强,12月4日,你们知道是什么日子吗?没错,就是法制宣传日。今天,我们学校请了三位老师为我们讲解法律知识。首先,第一位叔叔说了未成年人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叔叔首先介绍了我们该做什么,例如:我们有隐私权,即使是父母也不能随意乱动我们的东西或者看我们的日记等。什么是隐私呢?你们知道吗?我来为大家介绍一下吧,隐私就是自己非常私密的东西。然后就是不能做的事情了,例如:我们不能带管制刀具,要不然就犯法了;我们还不能打架斗殴,做事一定要理智。第二位叔叔讲了宪法的有关知识,叔叔说的内容对于我们三年级的学生来说有些难,听不太懂,但是我也会利用课余时间继续了解相关内容。第三位是一个漂亮的大姐姐,大姐姐说:“遇到火灾时,我们一定不要慌,要自救。”首先是,如果我们是在二楼或者是三楼,在无法逃生的时候可以从窗口人一些被褥衣服等,用来防止我们摔伤再从窗口跳下,如果在楼层较高的的地方还可以用床单一头绑在固定的物体上然后顺着床单下滑。
f通过这次讲座我知道了,哪些是我们未成年人可以做的,哪些是不可以做的,并且要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并且积极宣扬法律知识的公民和好孩子。
2014年11月28日
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心得体会
三年级人往往因为一件小事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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