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XX国合同法》、《中华人民XX国建筑法》以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经过充分协商就事宜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并订立本合同,以此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12、建设地点:第二条工程内容及承包X围21、工程内容:。(详见设计图纸)22、承包X围:按建设单位设计图纸要求完成本工程施工内容。第三条设备安装开工和竣工期限31、本承包工程的施工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天,具体工期进度根据甲方工期安排。(雨天顺延)32、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调整(1)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主要设备增减和发生在关键线路上的变更)造成的工期变化,并经甲方书面确认。(2)甲方书面通知的计划工期改变。(3)不可抗力。第四条承包方式、造价及造价调整41、承包方式:包工不包料,质量达到甲方要求;线材和设备甲方提供。若因甲方要求发生变更造成价格增减将以现场签证形式办理42、本工程预算价为人民币(大写):(:元)。
最终结算按实以审计价结算附预算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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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条工程价款支付及结算双方约定的工程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的100%。
第六条双方责任甲方责任:1、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提供施工场地的有关资料以便乙方进行施工工作。2、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设计图纸、生产进度、检查验收和审核工程款支付事宜。有权检查督促现场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问题。3、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4、组织工程竣工验收。5、负责现场的协调管理,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6、负责乙方验收移交后的成品保护。乙方责任:1、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2、指派经甲方资格审核合格的现场项目负责人,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项目负责人或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并代表乙方做出决定。3、工程未经验收、交付甲方使用之前,做好成品保护工作,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乙方按照国家及行业有关规定以及合同要求对本工程负责免费保修和质量保证,如发生任何质量问题,由乙方全权负责。4、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事故、工期延误、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必须承担全部责任。5、不得损害其他单位的施工内容,如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