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
参加施工的全体人员,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安全为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思想,从工程开工到竣工,都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法规及公司和建设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必须认真执行企业的有关安全规定和要求,施工作业人员要按照公司制定的《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不违章作业,消除一切事故。
一.安全生产措施
1.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在本工程的施工进程中,成立以项目经理为主管、安全员为具体负责、分项施工员具体落实的安全保证体系,确保在本工程施工进程中不出安全事故。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如下:
市安监站
公司安全处
项目经理
生产负责人
技术负责人
工长
安全员
班组安全员
2.安全防护和制度严格执行班前安全制度,认真执行书面安全交底的规定,针对作业条
f件、天气条件、施工进度等进行准确地、有针对地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交底和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
参加施工的作业人员,必须先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考试,合格后方准进场作业。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严格执行“六大纪律”和“十项措施”,正确使用安全帽和个人防护用品。
高处作业,严禁向上或往下抛掷工具、材料和其它物品。梯子不得缺档、垫高使用。使用时上端要扎牢,下端采取防滑措施。单面梯与地面的夹角以6070度为宜,使用人字梯时,蹭要用牢固的绳索连接,禁止二人或二人以上在同一梯上作业。在2m以上(含2m)高处作业,必须搭设防护严密的操作平台,否则,必须使用安全带。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进行吊装作业时,应设专职起重指挥,起重扒杆和吊装对象下,严禁站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区域。吊装区域必须设置警戒和警示牌。对施工现场和设备、容器等安装现场的“四口”,做好防护工作,防止人员坠落伤亡。3.施工现场临时安全用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并设置安全型配电箱。各种电动施工机械设备,必须设有可靠的安全接地或接零,施工机械的传动部位必须装有防护罩。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设(漏)电保护器。
f夜间施工,必须保证足够的照明设备。在沟、槽、坑、洞及危险部位设红灯示警,以防止人员伤亡。
照明灯具必须悬挂在干燥、安全、可靠处,严禁随意设置。在潮湿场所或金属容器管道内的照明电源,必须使用36V以下(含36V)的安全电压。4.动火在非禁火区或固定动火区内动火,应按建设单位的动火规定进行。在易燃、易爆的楼房、管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