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下透水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部分
一、编制目的
规范水害事故灾难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保证永煤公司在水害事故发生后,能够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
总则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煤矿防治水规定》等法律规定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永煤公司井下水害事故的应急抢险。
四、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危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井下水害灾难造成的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人的主观能动作用,充分发挥专业救援力量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2、统一领导、协调行动在公司党政统一领导组织下,各级单位按照职责权限具体负责,水害事故应急工作,公司党政人员按照职责和权限,负责水害事故灾难相关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并且建立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3、自救互救,安全抢救事故初期,应按照职权组织抢救,并迅速组织遇险人员沿避灾线路撤离,防止事故扩大,在事故救护过程中,应采取措施,确保救护人员的安全和防范抢救中发生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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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五、依靠科学,规范有序。
采用先进技术,充分发挥专家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坚持水害事故灾难应急与防治水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准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逐步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部分
一、组织体系
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永煤公司水害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体系由公司、党、政、工、团领导,以及各二级有关单位行政领导组成。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1、设立永煤公司水害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董事长、总经理副总指挥:总工程师、生产副总经理、安全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指挥部成员:各副总工程师及安监站长、技术科长、地测科长、机电科长、通风区长、防尘区长、调度室主任救灾安置处理人员:工会主席、综合办主任、运输区长、医院院长、永前派出所长、护卫队长等人员
2、指挥部职责
发生水害事故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执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应急救援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