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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系统
垃圾清运管理制度
编制审核批准
日期日期日期
日期修订状态修订修订
修订记录修订内容垃圾中转站制度修订补充相关记录表格
修订人审核人批准人王银坤张健伟樊敬凯王银坤张健伟樊敬凯
1目的规范垃圾收集与处理工作,确保垃圾的及时处理。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城市物业公司物业服务中心对服务项目内的垃圾收集与处
理工作。3职责
环境管理部主管负责垃圾回收工作的组织、检查和监控。环境管理部领班负责协助主管巡回检查垃圾回收工作的完成情况。环境管理员负责具体实施垃圾回收作业。4方法及过程控制环境管理员应依照规定时间进行垃圾的收集。工程装修垃圾的回收
f生活垃圾垃圾桶的清理生活垃圾收集需避开电梯使用高峰期。有回收利用价值垃圾的处理由外包方人员对有回收价值的垃圾应及时拣出并分类存放。垃圾中转站的垃圾处理境负责人应及时通知承包方清运;每日应对垃圾中转站进行1次四害消杀工作并记录,每周对底坑清洗一次并消杀,抽干底坑污水。环境管理部领班应按相关作业标准检查环境管理员的工作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于每天工作检查表中。环境管理部主管每周至少1次检查垃圾中转站的运作情况,并将检查情况记录于《垃圾清运验收表》。该检查表连同相关的工作记录应由部门归档保存1年,作为环境管理员的绩效考评的依据之一,或外包单位的评估依据。垃圾收倒过程不干扰用户正常工作、生活。5附则本指引由XX大区物业管理部品质督导组负责解释及修订。本指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6支持性文件无7相关记录《垃圾清运验收表》CRWHWYPZLV1049F1《垃圾房四害消杀记录表》CRWHWYPZLV1049F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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