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09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
【法规类别】质量综合规定【发文字号】黑安监发2009111号【发布部门】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布日期】20091224【实施日期】20091224【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
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09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情况的通报(黑安监发〔2009〕111号)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各安全评价机构:根据《关于开展2009年度安全评价机构考核工作的通知》(黑安监传真〔2009〕第
26号)和《黑龙江省安全评价机构考核管理细则》要求,省安监局和煤监局共同组成考核组于12月10至22日对全省安全评价机构进行了年度考核。现将考核情况简要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各地安全监管局能够积极配合省局做好年度考核工作,各安全评价机构也按省局要求进行了认真自查,保证了考核工作顺利进行。从考核中看到,大多数安全评价机构能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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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和自我约束,过程控制文件落实更加具体,执行更加规范,档案管理进一步规范,评价报告质量得到提高,设备设施和人员情况能够满足安全评价工作的需要,安全评价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二、存在问题(一)对业务范围保持情况考核时发现,多数机构都存在二类业务范围中的部分项目没有承接业务的现象。(二)对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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