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来看,各公司的激励方案各有特点,但要真正做到符合企业自身情况似乎又不那么容易。以下我们对福地科技、天大天财和泰达股份的业绩股票激励方案作一简单的分析和探讨。
f1.福地科技(000828)福地科技是我国首家披露实施股权激励方案的上市公司。在2000年3月的董事会公告中,福地科技披露了股权激励方案及奖励基金的分配方法:1999年度对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奖励,奖励以年度计一次性奖励,按经会计师审计的税后利润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及公益金后按15%的比例提取,其中所提取金额的70%奖励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30%奖励监事。其中奖金的80%用于购买福地科技股票,20%为现金发放。福地科技同时还披露了获得奖励的16位高管人员名单及其所获奖励数额。分析福地科技的激励方案,可以看出其优缺点:(1)激励模式选择较为恰当。福地科技是彩色显像管的重要生产基地,由于市场竞争的白热化,业内企业的业绩多数趋向平稳或略有下降,因此采用业绩股票模式较为适合。(2)激励范围过窄。福地科技业绩股票的激励范围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事、监事),未将核心技术、业务骨干等包含在内。公司所处的电子元器件制造业,其产品的科技含量较高,产品的市场竞争又非常激烈,所以这些企业有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一方面人力资源(主要是核心技术、业务骨干)因素在企业的发展过程中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另一方面为了在市场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各企业对核心人才的争夺也非常激烈。显然,福地科技未将核心骨干员工纳入激励范围是其股权激励方案一个很大的缺陷。如果一个企业骨干员工的薪酬在公司内部偏低,和公司外部相比又不具有竞争力,他们的工作积极性没有被激发起来,这可能是造成公司业绩不佳的一个重要因素。(3)激励力度偏低。福地科技的年度激励基金=(经审计后的税后利润-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益金)×15%,一般而言,法定公积金和法
f定公益金分别占税后利润的10%和5%,这样算来,年度奖励基金实际=税后利润×1275%,1275%这个比例应该说是比较低的。虽然公司的税后利润基数较大,但激励基金提取比例过小,分配的人数却又不少,导致对激励对象的激励力度较小,股价的约束作用也就有限。(4)地理位置对激励效果有所影响。福地科技地处广东东莞,人才(包括核心骨干和高管)的价格和流动性均较高,使公司激励范围过窄和激励力度偏小的缺点显得更为突出。因此总的说来,福地科技的股权激励方案设计与企业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