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评工作的委托书或双方签订的技术咨询协议等。需要强调的是有关规划及土地方面的预审意见。五、建设项目的环评委托书。13评价标准评价标准应当采用项目所在地环保部门确定的标准,评价标准主要包括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二大类,在明确环境功能的基础上,确定采用的标准。评价时根据区域水、气、声环境功能类别划分,也包括固废和危险固废,以及当地有要求的其它标准(如中水回用、绿化标准等)。
f按环境功能区分别列出相应的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包括浓度限值、排放速率、无组织排放厂界浓度限值等。确定评价标准时应掌握下列三个原则:一、有地方标准的首先应执行地方标准,无地方标准的执行国家标准,无国内标准可参照国外标准或普遍公认的经验控制值。二、报告书需要附有当地环保部门对环评执行标准的确认件。三、评价标准宜用表格表示,明确标准出处及其具体的标准值。四、注意在引用标准的时候,一定查阅原标准的适用范围和适用时限。在充分了解其标准的应用范围的基础上进行标准的确定。14评价因子及评价等级的确定在工程和环境初步分析基础上确定主要评价因子。现状常规监测因子结合当地上一年年报所列项目,年报未列项目不作为现状常规监测因子;现状特殊监测因子结合工程分析及周围环境同类污染因子情况选定1~3项。对于没有当地公告或者公报的项目,原则上应当进行污染源评价因子的监测工作。水质常规预测因子应包括pH、DO、CODM
,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SS。水质特殊预测因子结合项目及当地实际情况根据等标污染负荷确定1~3项。空气常规预测因子,涉及燃料燃烧时,应包括SO2,NO2,另外TSP、PM10可根据排放特征选1~2项(可根据污染产生情况和除尘情况具体确定)。污染源排放以PM10为主或PM10列入当地考核要求的应选PM10。空气特殊预测因子根据等标污染负荷确定1~3项。噪声评价因子选用等效A声级。固体废物鉴别因子应涉及项目区域内土壤现状特别调查分析此前土地利用和受污染情况,工艺过程产生废物的种类、数量和性质,原料、副产品、产品的损益和废弃后的污染特性。生态环境因子主要从资源保护、生态功能保护和特殊生态保护进行考虑,包括土地、土壤、水、森林、景观、矿藏、生物物种、河流、湖泊、湿地、水源涵养地、生态林、生物多样性保护,类似洄游通道、索饵场等。对于可能污染地下水和土壤的项目,还应当充分考虑地下水、土壤的现状监测、调查工作。评价等级应按照导则要求确定,并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