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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经济法参考笔记
一.名词解释
1卡尔沃条款(CalvoClause),至少是指:(1)南美国家的涉外契约中的一种条款,其内容是外国当事人在契约的执行问题上,声明放弃其本国政府的外交保护权;(2)南美国家的宪法或法律中的一种条款,其内容在于否定或限制外国人要求道国进行赔偿的权利,规定在这方面外国人应当与本国人同样看待。(3)南美国家相互间或它们与欧洲国家订立的条约中的一种条款,其内容是国家对于个人因内战所造成的损失,不承担责任,除非政府有疏于防范的过失。2德拉果主义(DragoDoctri
e),是路易斯德拉果(阿根廷外长)反对欧洲列强以“索债”为名进行武装干涉方面制定的著名国际法原则。其理论基础是卡尔沃主义指在一个国家不能支付外国人持有的公债义务时该外国人的本国不得使用武力索债。3国有化(
atio
alizatio
),是对一定的经济部门或领域实行的一般性征收(或者是东道国针对外国私人财产而采取的收归国有或者剥夺)。其须符合以下条件:a为了国家公共利益b对外国投资者采取无差别不歧视待遇c通过正当程序进行d给予适当或充分、及时、有效的补偿。4国际保理(I
ter
atio
alFactori
g),又称为承购应收账款。指在以商业信用出口货物时,出口商交货后把应收账款的发票和装运单据转让给保理商,即可取得应收取的大部分贷款,日后一旦发生进口商不付或逾期付款,则由保理商承担付款责任,在保理业务中,保理商承担第一付款责任。5核心劳工标准(CoreLaborSta
dard一般是指国际劳工大会通过的公约和建议书以及其他达成国际协议的具有完备系统的关于处理劳工关系和与之相关的各种社会关系的原则、规则中涉及结社与集体谈判权、禁止强迫劳动、废除童工和禁止就业歧视等内容的反映人权的基本权利标准。6货物的保全(Preservatio
ofthegoods),指在一方当事人违约时,另一方当事人仍持有货物或控制货物的处置权时,该当事人有义务对他所持有的或控制的货物进行保全,直至对方把他所支付的合理费用偿还给他为止。7跨国公司(Multi
atio
alCorporatio
),是指具有全球性经营动机和一体化的经营战略,在多个国家拥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并将它们置于统一的全球性经营计划之下的大型企业。8特别提款权Specialdrawi
gright又称为“纸黄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金和记账单位,是其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即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以向基金组织指定的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特别提款权也可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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