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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盘点制度
第一条目的为确保固定资产盘点的正确性,盘点事务处理有所遵循,并
加强管理人员的责任,以达到固定资产管理的目的,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盘点范围及内容
盘点范围包括宝明集团各子公司及各部门(以下均以部门为单位)等。
价值在300元以上的列入盘点,盘点类型主要是办公用家具,如桌椅、沙发、茶几、文件柜等(低值易耗品不列入盘点范围);办公用电器,如打印机、空调、冰箱、电视机等(电脑和生产运营设备不列入盘点范围)。
盘点内容包括核实资产数量、型号(面积)、单价、价值;核查资产质量,损毁情况。第三条盘点方式
一年中、年终盘点我集团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两次固定资产的全面盘点,即年中、年终盘点。由综合管理部牵头,会同实物管理部门于年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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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终时,实施全面总清点。原则上应采用全面盘点方式,如确因事情特殊,无法办理时,应呈报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准后,始得改变方式进行。
二临时盘点指因特殊情况而临时决定进行的固定资产盘点。由综合管理部照会财务部后,会同实物管理部门,做随机抽样盘点。第四条参与的部门、人员的指派与职责每次盘点工作均需由综合管理部牵头,由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并追查盘盈盘亏的原因和提出处理意见,财务部门应积极参与盘点工作并负责进行账实的核对工作。其中固定资产实物管理部门由各分公司和各部门自行指定,一般来说电子计算机类资产由公司科技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盘点表,机器设备类由总工办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盘点表,其他类固定资产由办公室(或综合部)负责管理并建立固定资产盘点表。一总盘人:由综合管理部部长担任,负责盘点工作的总指挥,督导盘点工作的进行及异常事项的裁决。二主盘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负责人担任,负责实际盘点工作的推动及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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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三盘点人:由各实物管理部门指派(有内勤指定内勤担任),负责现场盘点具体工作,如点计数量,核查质量,核对型号、规格等。
四复盘人:由总公司综合管理部指派,负责现场盘点工作的协调和复盘工作。
五会点人:由总公司财务部门指派人员不足时,间接部门支援,负责会点并记录,与复盘人分片核对、确实数据工作。
六临时盘点,亦应设置盘点人(或抽点人)、会点人等,其职责亦同。第五条盘点流程(一)盘点前,由综合管理部向实物管理部门发上期《固定资产账面明细》、《固定资产盘点表》及拟定盘点通知,呈综合管理部部长核定并签发,公布实施(首次盘点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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