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技术规程和规范加强质量管理做好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确保生产安全和工程质量。承担本项目的工程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如发生工程质量事故或安全生产事故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后果均由乙方承担。
2、乙方严格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管理、流程及规章制度。
1本项目的财务由甲方统一进行管理。
2所有项目资金包括进度款和结算款统一进入甲方账户。
3因本项目发生的所有税费均由乙方承担包括增值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4在甲方缴交本项目的增值税前乙方应将承包项目取得的全部增值税发票及时提交给甲方抵扣。乙方未及时提交的造成本项目多交的增值税其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对承包项目取得的所有增值税发票包括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
f必须确保其真实性和合法性。如发生虚开增值税发票的情形乙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和不良影响的乙方须向甲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乙方及时向甲方提交本项目相关竣工结算资料。
4、乙方所承包工程的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乙方承担。
六、承包项目债务诉讼纠纷处理
1、因本项目的施工导致甲方被他人起诉或仲裁的乙方应积极应诉处理。
2、因前述纠纷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全额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对外垫付款项及利息利率按年息24计算、差旅费、诉讼费及律师代理费】。
七、争议解决
如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处理。
八、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合同约定未能全面切实履行与业主的施工合同、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产生的全部经济损失。
2、如乙方履行与业主的施工合同不当致使甲方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乙方应赔偿甲方50万元。
九、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处理。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名
法定代表人签名
或委托人签名签订时间年月日
f
f附件一
f附件二
为了各分包单位能够公平公正的享受合法权益根据国地税务局制定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有关事项的规定》关于工程建筑企业税务的上缴办法特公布以下条例
1、按国家税法规定工程企业需要缴纳以下税赋
1增值税10
2增值税附加1
3企业所得税25
4印花税3
5矿产资源税15一切矿产资源需要缴纳该资源税如沙子、碎石等
以上税率合计1503
2、按国家规定工程类成本票需要提供以下发票。所提供发票金额占工程总价的90。
水泥28、碎石15、河沙10、人工劳务票20、机械租赁10、其他7辅材、油费、钢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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