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有限公司委员会
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为了贯彻从严管党治党要求,推进公司各级党建工作责任全面落实,强化党组织和党员在企业发展中的作用发挥,根据职责分工和年度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1党建工作考核对象:公司党委成员、各支部及支部书记。2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象:公司两委成员;各支部班子及支部书记;各分公司领导班子及分公司负责人。二、考核时间每季度末对各考核对象的党建工作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情况进行一次阶段检查督促;每半年对各考核对象进行一次小考核;年末进行综合考评考核。三、考核内容1党建工作:党组织日常工作、年度党建工作安排内容、专项党建工作安排内容及上级和公司党委各项党建工作制度规定内容。具体以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为准。
1
f2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廉政教育与谈话、权力运行、作风纪律、“三重一大”等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制度的落实与执行等内容。具体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目标为准。
四、考核办法1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办法,对各考核对象分类制定详细的考核计分细则,分别进行考核。
2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为分项考核,综合汇总。
党建考核实得分党风廉政建设实得分
2
为每次的考核汇总得分结果。
3年度考核结果的形成:半年考核结果占年度考核的
50,年末考核占年度考核的50。
4考核成绩分四个等级:85分(不含85分)以下为“不
合格”;85分至90分(不含90分)为“合格”;90分至
95分(不含95分)为“良好”;95分以上为“优秀”。
五、考核原则
以事实为依据,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六、考核形式
听取报告、查看资料、个别座谈、走访调查和民主测评、
综合评定打分。
七、考核机构
由公司党委组织成立考核组,党委副书记任组长,成员
由党办、纪检监察、财务、审计、工会等部室人员担任。
八、年度考核结果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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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对领导干部的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兑现挂钩:经公司党委会议确定的考核结果传送至企业管理办公室,作为年度目标考核兑现的依据(班子成员兼任支部书记的考核结果以对本支部的考核结果为依据,班子成员属总公司的考核结果以对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的考核结果为依据,班子成员属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以对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各分公司负责人的考核结果以对分公司的考核结果为依据,同时记入领导干部廉政档案)。
2与党员星级评定、评先评优、干部推荐挂钩:(1)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