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大会代表征集民意和根据我国国情提出的法律经过各代表的长期讨论规定《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律具有不可动摇行、互斥行和最高法律效力。也就是说其他现行法律不可以和《宪法》产生排斥若有异议一切以《宪法》规定条例为基准1并且其他现行法律事后需要做出修改。《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她又有专门负责监督宪法实施和宪法的机关以及对《宪法》进行修改的程序。她得实施就有了严格的步骤和明确的单位不会与其他国家部门产生冲突有利于宪法在我国的维稳作用。她的特定修改程序决定了她不可能被随意修改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也加强了政府的威严形象。现行宪法使我国宪法保障制度有了较大的发展第一次确认了宪法的根本法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规定了我国一切组织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宪法、维护宪法尊严和保证宪法的实施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现行宪法还充实了修改宪法的程序加强了监督宪法实施约机构并规定了一整套审查法律、法规合宪性的程序。
一我国宪法实施保障制度的内涵
所谓宪法的实施指的是宪法所规定的有关国家的民主制度和公民的民主权1吴新平《关于建立我国宪法保障制度的几个问题》《人大研究》月刊1996年第5期。
f利等墓本原则精神和具体宪法条文在现实中得到切实的遵守和贯彻执行并为使宪法得到充分实施而进行的有效监督保障。这说明宪法的实施有两点要求一方面宪法的原则性规定要全部具体化为法律另一方面对宪法在现实生活中的实现状况进行有效的监督。1二者相辅相成缺一不可如果不能把宪法的原则性规定具体为生活中实施的法律也就无所谓宪法及宪法的实施如果没有一套行之有效的宪法监督制度宪法实施也就无从谈起。实践表明现行宪法是一部好宪法它反映了十三亿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根本利益符合我国国情。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及改革开放。不可否认宪法在政治、经济、社会生活等方面基本上得到了实施取得了很大成效。但是全面观察我国宪法的实施状况应当承认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我国宪法还没有很好地全面地实施宪法的最高法律地位还没有摆到应有的位里和实际的承认。我国宪法的实施还存在许多不尽人意的地方。
我国社会主义宪法实施保障制度的建立是从1954年颁布第一部宪法开始的它是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宪法为产生和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的我国宪法实施的保障制度也是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来实行监督权的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宪法实施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保障法律的合宪性。法律法规、法律性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