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造,内壁光滑便于清洗。专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f十、库房和食品贮存场所要求1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用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分开设置;2冷藏、冷冻柜(库)数量和结构能使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3除冷库外的库房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鼠(如设防鼠板或木质门下方以金属包覆)设施;4冷(冻)藏库设可正确指示库内温度的温度计。十一、专间要求1专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专间墙裙铺设到顶;2专间只设一扇门,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3需要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加装净水设施;4专间内设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的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流动水源、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凉菜间、食品冷却间、食品包装间设专用冷冻(藏)设施;5专间入口处设置有洗手、消毒、更衣设施的通过式预进间。洗手消毒设施除符合本规范第十三条的规定外,应当为非手触动式。十二、更衣室要求更衣场所与加工经营场所处于同一建筑物内,有足够大小的空间、足够数量的更衣设施和适当的照明。
f十三、厕所设置要求1厕所不设在食品处理区;2厕所采用水冲式;3厕所地面、墙壁、便槽等采用不透水、易清洗、不易积垢的材料,设有效排气装置,有适当照明,与外界相通的窗户设置纱窗,或为封闭式,外门能自动关闭,在出口附近设置洗手设施;4厕所排污管道与食品加工操作场所的排水管道分设,并有可靠的防臭气水封。十四、运输设备要求配备与加工食品品种、数量以及储存要求相适应的封闭式专用运输冷藏车辆,车辆内部结构平整,易清洗。十五、食品检验和留样设施设备及人员要求1设置与加工制作的食品品种相适应的检验室;2配备与检验项目相适应的检验设施和检验人员;3配备留样专用容器和冷藏设施,以及留样管理人员。
第二章中央厨房(工厂)装修规范一、中央厨房(工厂)装修标准一土建部分1第一类顶部装修:内墙乳胶漆顶施工工艺参见北京市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012696)第九篇
f第二十五章。工艺流程:清理墙面刷第一遍乳胶漆刮腻子修补墙面刷第二遍乳胶漆刷第三遍乳胶漆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墙面一定要清理干净,不得有油污等。腻子使用耐水腻子,比例为:聚醋酸乙烯乳液:水泥:水1:5:1。2第二类顶:轻钢龙骨吊顶施工工艺参见北京市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