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完善的人格,扎实的学力,富有实践应用能力,个性得以健康发展的一代完美新人打下坚实的基础。即从小学做人。”为目标,以“洁静雅,真信实”为园风,以“献身求真创新”为教风,以“动手动脑乐学”为学风,以“自律民主开拓”为管理者工作作风。
第三条每年的9月1日为幼儿园纪念日。第四条幼儿园实行全日制,办园规模为1个教学班30人。
第二章行政管理第五条幼儿园由县教育局统一管理,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经济上实行自负盈亏,独立核算,业务上接受教育行政部门指导,人员编制由经营者根据国家规定及幼儿园办学规模核定,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第六条幼儿园实行园长负责制。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二、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工作;三、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种规章制度;
f四、负责聘任、调配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并给予奖惩;
五、负责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创造必要的条件;关心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六、组织管理园舍、设备和经费;七、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八、负责与村委会的联系和合作。第七条幼儿园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的督导、评估、检查、监督。第八条幼儿园接受物价部门的检查监督,接受社会、家长、幼儿的舆论监督,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第九条幼儿园实行教职工聘用制。教职工由园长聘任,聘期由园方与教工商定,对不能胜任现职的教职工,幼儿园可以不聘或安排别的工作,其待遇原则上低于同等条件的已聘人员。如不接受工作安排的,由幼儿园按有关规定予以辞退。第十条新引进的人员应有三至六个月的试用期。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f第十一条幼儿园教育工作的原则是:体、智、德、美诸方面的教育应相互渗透,有机结合。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符合幼儿的年龄特点,注意个别差异,因人施教,引导幼儿个性健康发展。面向全体幼儿,热爱幼儿,坚持积极鼓励、启发诱导幼儿的正面教育。合理地综合组织各方面的教育内容,并渗透于幼儿一日生活的各项活动中,充分发挥各种教育手段的交互作用。创设与教育相适应的良好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和表现能力的机会与条件。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寓教育于各项活动之中。
第十二条幼儿一日活动的组织应动静交替,保证幼儿愉快地、有益地自由活动。幼儿园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