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防监控系统工程合同书
甲方
乙方
甲方现委托
(以下简称乙方)承担电视监控系统工程。为明确甲、
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经过认真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
源。
4、合同签订地:
二、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工程图纸、楼层施工用电、用水;并提供施工现场专用的有安全防
范措施的仓库,以保证乙方能如期完成工程工期。并承担以下义务:
○1按时对工程、施工及工程进度实施监控和验收。
○2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
2、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设备材料,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
下,完成设备的集成和安装调试工作。
三、工程的时间和进度
1、工期为自开工之日起至验收完毕,共日。
2、如遇下列情况,乙方可顺延工期:
○1施工现场电源未接通,或障碍物未清除,影响施工;
○2因甲方签约时未曾说明的施工限制而影响进度;
○3甲方对双方签约认可的设计、配置提出改动而影响工程进度;
○4在安装调试中停电
小时以上或连续间歇性停电天以上;
○5因甲方决策不及时而影响工程进度;
○6因甲方未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有关款项而影响工程进度;
○7因不可抗力而延误工期。
3、工程中甲方对监控点进行增减,则由甲方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
4、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根据具体情况,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四、人力不可抗拒因素
如因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和其他经甲乙双方认可的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导致
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在官场无法完成的情况下,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解决方法。
五、工程及工程量的变更
1、由于甲方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乙方出具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
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甲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照原设计方
f案施工。
2、由于乙方因设备停产、施工现场条件限制等原因对工程中提出的修改项目,必须向甲方出具
工程联系单,确认修改详细清单、工程量的变更和变更金额等事项。如乙方不出具工程联系单,
甲方有权利要求乙方按照原设计方案施工。
六、工程验收
1、甲方有权要求验收工程的部分或全部乙方所供设备,乙方应协助甲方的验收。
2、甲方按附件的设备配置验收乙方提供的设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