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业务简介
中山保税物流中心大事记
■2005年2月,市政府向省政府提出设立保税物流中心,同年3月获省政府同意;■2005年7月,编制完成《中山保税物流中心可行性报告》;■2005年8月,拱北海关正式向海关总署呈递中山市设立保税物流中心项目申请;■2007年6月,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有限公司正式成立,注册资金138亿元;■2007年7月,项目取得《中山市建设项目投资核准证》,市发改局正式予以立项;■2008年12月26日,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正式获批建设;■2009年1月8日,中山保税物流中心正式开工建设;■2009年11月11日,中山保税物流中心通过预验收;■2009年12月29日,中山保税物流中心通过国家验收。
七大功能保税存储进出口货物及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可对所存货物开展流通性简单加工和增值服务全球采购和国际分拨,配送转口贸易和国际中转口岸和出口退税功能物流信息处理集装箱装卸,仓储及物流服务可存储的货物与存储期限
国内出口货物转口货物和国际中转货物外商暂存货物加工贸易进出口货物供应国际航行船舶和航空器的物料,维修用零部件供维修外国产品所进口的零配件未办结海关手续的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经海关批准的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货物存储期限:两年。确有正当理由的,经主管海关同意可以予以延期,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f业务模式国内二线保税物流中心一线国外
出口入中心集报入中心
保税仓储简单加工等增值服务
出中心出境
进口出中心集报出中心
进境入中心中心内转让
区间转让
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场所
与境外之间货物进出通道陆路水路模式水路模式陆路保税物流中心(陆路)国内临近的大外贸港口或中山外贸港口(水路)香港,澳门或境外陆路水路水路模式陆路水路水路模式水路保税物流中心(陆路)中山外贸港口(水路)国内临近的大外贸港口(水路)境外陆路空运模式陆路空运模式保税物流中心(陆路)国内临近地区的国际机场(空运)境外陆路陆路模式陆路陆路模式保税物流中心(陆路)香港或澳门
f部分政策优势中山代保税物流中心是珠三角西岸唯一一个经海关部署等四部门联合批准建设的保税物流中心,具有“境内关外”的特许政策优势:国内货物进入物流中心视同出口,享受出口退税政策
物流中心内的货物进入国内销售视同进口,按货物进口的有关规定办理报关手续,并按货物实际状态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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