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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装修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小区装饰装修管理和监督,保障房屋本体和公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功能及房屋外观统一,维护公共安全和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临时管理规约》的有关条款,特制定本规定。一、装修管理流程
(一)装修申请1装修房屋的业主持业主身份证或单位营业执照(装修单位)等
有效证件原件(如果业主不能亲临办理,可委托代理人;但代理人须持有业主亲自签署的代理委托书,委托书上应有业主的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还应持有自己的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到物业服务中心领取《装修申请表》、《施工人员出入证登记表》等,并按表中要求逐项详细填写。2同时业主还需签署《装修承诺书》、《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原则上不允许装修人员留宿,如装修单位施工人员确需留宿在装修房内的,业主还需签署《装修人员留宿人员担保书》。业主(自装)装修单位签署《装修单位施工安全责任书》。3客服中心将安排人员会同业主、装修施工单位对户内二次验房(闭水试验、宽带、有线电视、电话、室内对讲),签署《通水通电试验单》,二次验房结束后可办理装修申请手续。4业主会同装修施工单位负责人备齐如下装修申报材料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申报手续:(1)填写好的《装修申请表》及《施工人员出入证登记表》;(2)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和质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3)装饰装修方案、房屋装修施工图(给排水、电气管线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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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装修说明(尤其是改动外观的设计方案说明);(4)若变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者超过设计标准及规范、增加
楼面负载,须提交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方案;(5)装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和1寸照片2张。(二)装修审批1装修主管先查验装修申报材料是否齐全,确保提供的图纸资料完整,再对图纸进行全面审核,随装修方案的可行性作出批复,如可行,须提出专业意见及注意事项呈报管理处经理审批,批复后通报业主,施工单位前来办理手续。2装修方案的审批原则如下:(1)不能破坏建筑物的主体结构;(2)不能破坏建筑物的建筑外立面,不能拆除连接阳台门窗的
墙体、扩大原有门窗尺寸或者另建门窗;(3)不能改动上下水主管道、消防管线、煤气管道、供电、通
讯、智能化线路;(4)根据设计院提供的楼板设计荷载,审核楼板及吊顶材料(5)确定用电负荷(大型设备必须严格接地)、用电工具及相
应的用电保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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