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一建集团第八工程公司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一、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第八工程公司所属的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质量事故处理
及责任追究。2引用标准GBT504302007《工程建设施工企业质量管理规范》。3建设工程质量事故定义、划分、报告、调查与处理31定义凡质量达不到规范规定的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
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称为工程质量事故。32工程质量事故划分为一般质量事故及重大质量事故321一般质量事故3211一般质量事故的定义
凡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工程,必须进行返修、加固或报废,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20万元至300万元之间的事故。
3212一般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32121一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50300万元之间。32122二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50150万元之间。32123三级一般质量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050万元之间。322重大质量事故3221重大质量事故的定义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工程倒塌、报废和造成人身伤亡或者重大经济损失的事故。3222重大质量事故的等级划分32221一级重大质量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死亡30人以上(2)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32222二级重大质量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死亡10人以上,2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不满1000万元
1
f甘肃一建集团第八工程公司
工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32223三级重大质量事故(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死亡1人以上,9人以下(2)直接经济损失300万元以上,不满500万元33事故报告与现场保护331工程质量事故实行报告制度。按照工作范围和管理职责,对在建项目,施工单位、监理机构为事故报告单位;交(竣)工验收后交付使用的工程,接收单位或运营管理部门为事故报告单位。对所发生的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位必须按照规定要求逐级上报。332质量事故发生后,事故发生单位必须以最快的方式,将事故的简要情况同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公司、质量监督站报告。根据质量事故的类别性质,按下述要求进行报告:3321一般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应在2天内书面上报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公司,同时上报建设单位、监理单位。3322重大质量事故:事故发生单位必须在2小时内速报公司、企业上级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同时报告质量监督机构。333质量事故书面报告内容:3331工程项目名称,事故发生的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