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操作程序
一、接受委托政府采购中心接到采购项目审批表后办理以下事宜:(一)填制工程采购项目受理单,并登记编号。(二)与采购人签订委托代理协议。(三)要求采购人提供图纸、发改委立项批文等。(四)成立由招标人代表和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的项目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项目的采购工作。二、发布招标公告及发出投标邀请书(一)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要发布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主要包括: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3、招标项目的施工地点和工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二)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采购中心向三家以上具备承担施工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邀请书内容与招标公告所载明的内容一致。三、资格审查
f(一)采取资格预审的,采购中心发布资格预审公告、编制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公告适用有关招标公告的规定,在资格预审文件中载明资格预审的条件、标准和方法;根据招标项目本身的特点和需要,要求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提供满足其资格要求的文件,采购中心组织相关部门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经资格预审后,采购中心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发布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二)采取资格后审的,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
四、报名登记投标人代表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按公告规定的时间地点到采购中心报名登记、领取资格预审文件。五、编制招标文件采购中心根据施工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人须知;2、合同主要条款;3、投标文件格式;4、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应当提供工程量清单;5、技术条款;6、设计图纸;7、评标标准和方法;8、投标辅助材料。六、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经招标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采购中心按招标
f公告、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招标文件,自招标文件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五个工作日。
七、补遗根据需要,招标人或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以补遗书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补遗书必须在开标前三日发出。八、现场踏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