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获得的权限使用网络的硬件资源、软件资源和信息资源,禁止未经授权或超出授权范围使用网络资源。
(3)网络用户必须妥善管理访问网络资源和用户名称和密码,长期使用网络资源的用户必须按照网络中心对各种资源的使用规定按时更换用户密码。凡因为管理不善导致密码泄露对网络安全造成严重危害的,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4)网络中心负责学校对外连接管理,未经授权任何网络用户不得以任何方式建立与其他网络间的互联。
(5)任何用户未经网络中心授权,不得在网络上发布信息,建立网络信息处理系统和占用网络资源
(6)学校网络上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设备和服务的活动,包括(但不局限于)在网上发布不真实的信息、散布计算机病毒、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不以真实身份使用网络资源、随意复制或使用未经安全检查的系统软件,以及盗用他人账号等。
(7)不得利用网络对他人进行诽谤、诬陷、欺诈和教唆等,不得侵犯他人的名誉权、肖像权和姓名权等人身权利,不得侵犯他人的商誉、商标、版权、专利、专有技术和商业秘密等各种知识产权。
二、信息上网与网站管理制度
1、网站管理机构
f(1)学校网站在校园网领导小组领导下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2)网络中心负责制定网络管理办法,规划网站公共栏目的设置,负责审核批准公共栏目上网内容,重要内容需校园网领导小组同意批准。(3)网络中心兼顾网络技术与网络编辑两种功能。网站各承包栏目的上网信息由栏目的承包部门负责组织和审核。网络中心负责校园网站的网页面设计、网页制作、网页更新、上网信息技术编辑、信息上网发布和网站技术管理。2、网站内容设置(1)网站可设中文和外文版。(2)网站的总体栏目设置由网络中心提出方案,报校园网领导小组审核批准。(3)学校各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向网络中心申请设置本部门网页,或在学校网页中申请设立专栏。3、信息发布管理(1)学校网站栏目的信息上网发布实行分级管理,每个栏目均需设立负责部门和信息员。各部门在网络中心有关人员的协同指导下,按照规定的格式编排本部门负责的栏目并组织上网信息。(2)各部门信息员负责提供本部门分管栏目的上网稿件。(3)上网发布的信息不得违反国家和本校有关保密的规定。
f(4)上网稿件提交给学校网站,同时提交与电子文本稿件内容相同的纸质稿件,并注明供稿人和审核人。重要信息需送校园网领导小组及分管领导审阅和签署意见后,再交网络中心技术人员上网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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