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地山水天城122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补充协议2
发包人(全称):绿地集团延安置业有限公司(甲方)承包人(全称):陕西建工第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规定,鉴于《建
设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施工事宜未明晰,现经双方协商一致,为明确工程的具体范围、合同
包干总价等条款补充协议如下:
一、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绿地山水天城122期3853别墅外墙保温、涂料;地
暖塑;钢门窗工程。
12、工程地点:工程项目位于延安市宝塔区方塔新区区域;
13、工程内容:
131、由甲方提供绿地山水天城122期3853别墅外墙保温、涂料;地
暖塑;钢门窗工程项目,本项目具体信息详见后附表;
分项工程名称单位建筑面()楼号
合计面积()
备注
地暖
3822
38、39、
34938
门连窗塑钢窗塑钢门
33121907419074
41、42、46、49、51、52、
29808171666171666
外墙保温
10409
53
93681
外墙涂料
104096
93681
132、上述工程由于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减工程;133、发包人指令增加的与本合同工程有关的附加工程。二、工程承包方式及管理范围21、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除本合同特别约定外,承包人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甲方指令施工,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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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包料、包机械、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并不限于该工程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风险金、税金、规费、第三者责任、施工安全文明、技术措施、保证工期与质量、进退场、资料归档等一切与本工程有关的费用。
22、工程承包范围承包范围包括乙方应根据施工图、设计变更、甲方指令等要求完成自行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三、合同工期以《绿地山水天城122期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为准合同编号:16LDYA
山水天城122期NO002。
四、质量标准41、本工程质量标准要求:本工程应达到延安市文明工地验收标准要求。
质量按现行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执行,确保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的国家地方质量规范标准等进行
施工直至项目竣工,并向甲方移交所有该工程施工及竣工资料直至通过建设档案的档案验收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42、本工程具体材料质量要求:一、地暖:PERT管(S5级125Mpa、品牌广东联塑、中财)反光膜005cm厚加筋、品牌宏光;EPS苯板:容重20kgm3,厚度20mm;(品牌汇阳);钢网:Φ18冷拔丝,网距200×200;集分水器:铜制、单阀(吕丰、奥华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