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最新整理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
学校安全信息报告制度安全工作报告制度,是小学安全工作的一项重要措施。小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小学除及时启动预案组织施救外,必须在小时内将有关情况报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属于死亡人以上重大事故的,小学应当在小时内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小时内报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同级人民政府安监部门。小学发生涉及学生伤害的违法犯罪事件交通事故以及火灾食物中毒急性传染病症状等情况的,除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报告外,还必须立即报告当地公安卫生等有关部门。小学安全事故报告范围,除包括校内校外各种非正常死亡外,也包括对校园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造成较大影响的xx抢劫纵火爆炸盗窃等重大刑事案件以及校舍倒塌校园火灾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在实施安全工作目标考评中,对校园内或由小学组织的活动发生死亡事故或重大刑事案件和安全事故瞒报现象的,将实施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对发生迟报现象的,小学必须向教委作出书面解释,理由不充分的,将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直接予以通报批评。对由于瞒报迟报导致安全事故扩大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主要领导者的责任。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以及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以及有吸毒行为的学生,小学应当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依法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
f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