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民二庭民商事审判若干疑难问题证券法证券法最高院民二庭民商事审判若干疑难问题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庭长宋晓明法官贾纬张雪
一、证券法合同责任中的疑难问题
1.发行领域合同的疑难问题。第一,非法发行的民事责任。一类是犯罪行为通过刑事追赃后的民事责任;另一类是虽未经过核准但发行证券真实的非法发行引发的民事责任。人民法院对这两类非法发行民事责任的诉讼请求如何区分和认定、民事责任构成要件和责任如何确定等尚需进一步研究确定。第二,承销商、保荐机构对证券发行担负的民事责任。经过核准合法发行的证券,可能因发行时隐瞒有关事实而引发民事纠纷。根据证券法第二十六条和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投资人不仅可以要求发行人承担返还投资款本金及利息的合同责任,而且可以根据侵权诉由要求保荐人、承销商连带承担返还责任。经过核准合法发行的证券并且已经上市交易后,才发现发行时隐瞒了有关事实而引起的民事纠纷,针对发行市场和交易市场不同的投资人的请求权,保荐机构、承销商和发行人对不同市场的投资人的民事责任也不相同。第三,股票和债券发行的法律责任差异。两者发行主体、主管机关和投资风险均不同。债券既有物权属性也有债权属性,股票则只有物权属性。由于上述差异,当出现虚假发行的情形,债券发行人和股票发行人以及它们各自保荐机构、承销商的法律责任是有区别的。
2.交易领域合同的疑难问题。第一,证券理财代理合同。目前,商业银行、保险机构和证券公司正采取各式各样的理财计划,代理广大投资人进行风险投资和理财。针对理财主体、理财合同内容、合同性质等规范证券市场理财代理行为,是证券市场交易领域一大合同疑难问题。第二,投资咨询机构的民事责任。如果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存在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人的信息等行为之一,并给投资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合同违约或者侵权赔偿责任。第三,证券公司对客户违约民事责任的认定。证券公司违背客户的委托买卖证券、办理交易事项,或者违背客户真实意思表示,办理交易以外的其他事项,如果给客户造成了损失,既是违反了合同义务的违约行为,也是违反了法律规定的侵权行为,证券公司将产生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竞合的民事责任。第四,融资融券制度中的疑难问题。一是如何建立安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