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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类12(共4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称
备选名称
1
(请选用不同字号)2
住所成员出资总额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元)
业务范围
法定代表人姓名
成员总数:其中:农民成员: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
(名)(名)所占比例:(名)所占比例:
本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文件材料真实有效。谨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1
f申请类12(第2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姓名现住所居民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经理不得兼任业务性质相同的其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第三十一条规定:“执行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有关公务的人员,不得担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理事、监事、经理或者财务会计人员。”
本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年月日
2
f申请类12(第3页)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2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设立大会纪要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任职文件4
法定代表人、理事的身份证明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的出资清单(见申请类18)
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见申请类19)6
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8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见申请类110)9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经名称预先核准的须提交)
10登记前置许可文件(业务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须提交)
份数
经办人签名:

月日
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3
f申请类12(第4页)
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须知
1申请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一条的规定向其住所所在地登记机关提交有关文件(详见申请书内《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
2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依次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组成。名称中的行政区划是指农民专业合作社住所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包括市辖区)行政区划名称。名称中的字号应当由2个以上的汉字组成,可以使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姓名作字号,不得使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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