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旧事资料 分类
式取得的、且不具备转让条件的闲置土地;(八)区政府为实施重大发展战略项目而需储备的其他国有土地。第六条建立区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信息系统,将经济社会发展计划、产业发展方向、城市规划、市政配套条件、土地利用现状和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等各类信息集中归集、分析、管理,对土地资源利用实施实时监督、动态管理。土地资源利用和管理信息系统由区土地储备机构负责建设和日常维护,其中涉及的产业发展、城市规划、房地产市场等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负责提供。第七条为加强对土地资源的利用和管理,避免国有土地资产流失、破坏区域整体规划利用,提高区土地资源整体利用水平,对属于土地储备范围内的国有划拨土地上的存量非居住类房地产改变用地性质、转让、交易过户等行为,区发改委、建管委、规划、房地和土地储备机构等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加强管理和服务,具体办法和程序由区发改委、建管委、规划、房地和土地储备机构另行制定。第八条区年度土地储备和资金预算计划由区土地储备机构负责拟订。区土地储备机构应在每年8月底之前,根据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区域房地产市场情况,从储备范围内选取拟储备地块,开展前期调查摸底,进行可行性分析,拟订下一年度土地储备和资金预算计划(草案),提交区土地资源领导小组办公室。第九条订。区土地资源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在每年9月底之前,在征询各相关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对区年度土地储备和资金预算计划(草案)审核和修订,提交区土地资源领导小组审议。区发改委应根据中长期及年度经济发展计划、产业发展方向、区域功能定位等要求对土地储备计划进行平衡审核。
2
区年度土地储备和资金预算计划由区土地资源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修
f上海市南丹东路300弄9号亚都商务楼501503室200030Tel862154892998Fax862154892858
区建管委应根据城市建设、市政配套和旧区改造等工作要求,对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进行审核。区国资办应根据国有资产监督和管理等工作要求,对年度土地储备资金预算计划进行审核。区规划局应根据城市规划、功能布局等要求,对年度土地储备计划进行审核。区财政局应根据财政预算情况,对年度土地储备资金预算计划进行审核。区房地局应根据土地合理利用、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以及年度土地供应计划等要求,对土地储备计划进行审核。第十条区年度土地储备和资金预算计划由区土地资源领导小组审议批准。区发改委、房地局应于每年10月底r
好听全球资料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