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厦建设融资合作谈判甲方:中国北方金属中国北方金属是一个股份制集团企业,于几年前,自行投资建设了一幢按四星级宾馆设计的大厦。主体封顶且外装饰已完成,但因缺少资金,大厦配套设施与内装饰尚未进行,搁置达五年之久。
乙方:新加坡狮城投资新加坡狮城投资是新加坡很有实力的产业投资公司,专事国际融资、酒店类产业项目投资等非银行金融业务。近年来,新加坡狮城投资在上海成立了投资公司,开展了多项投融资项目,并成为西南某省省会城市地方银行的第二大股东。
谈判背景:双方谈判合作项目是金属公司未完善建设和内装的宾馆大厦。因金属公司投资规划不周,预算超支,大厦配套设施与内装饰尚未进行,搁置达五年之久。市区两级政府高度重视,协助其招商引资。2013年5月,政府组织项目到香港招商,与会的狮城公司对该项目很感兴趣,并与政府招商团进行了对接洽谈。狮城公司在对于金属公司的大厦项目进行调查和充分论证后,确定了融资合作意向,制定了谈判方案。双方确定于2013年11月正式谈判合作。
谈判进展:谈判伊始,双方共同确定了:此项合作是融资合作;完成大厦建设需要资金5500万元,宾馆经营需流动资金1500万元,次次融资共计7000万元人民币;资金运作方式是融资借贷。狮城公司提出:取得拥有宾馆十年自主经营权;运用该大厦整体资产做本公司资本运作载体,发行债券亿元,十年内自行使用;将预评估现行价值亿元的大厦整体资产签约后的操控权及至此后取得的房产证照产权,抵押在本公司,作为融资资金的风险抵偿;本公司应享有不少于40的大厦资产价值升值部分。金属公司认为,以有偿租让方式给予乙方宾馆10年经营权。乙方每年从宾馆经营(经测算)近3000万元收益中支付一部分给甲方,视同年租金;乙方以大厦资产为资产平台发行债券亿元,十年内自行运用。乙方为本公司融资借贷的7000万元资金,在同时限(十年)内也应享有发行债券资金的使用权益;大厦整体资产签约后操控权及实际产权可以抵押给乙方,但乙方作为该资产产权第二抵押权人,因本公司用大厦资产产权做抵押物向银行贷款人民币亿元,要保证贷款银行是第一抵押权人;双方共享合作期满前的升值部分,但乙方享有部分不应超过25。双方经过初步协商后,决定在北京进行最终谈判,争取谈判成功,实现合作共赢。
商务谈判剧本礼仪:本次谈判长沙旋业有限责任公司是主方,昆明云华有限责任公司是客方,这次是云华公司的总经理带领重要人员到长沙旋业进行谈判(双方入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