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的,不得施工。
(五)建筑工程质量管理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二、合同法
(一)合同的主体1、自然人2、法人法人具备的条件: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3、其他组织
(二)合同的基本原则1、平等原则2、自愿原则3、公平原则4、诚实信用原则5、合法原则
(三)合同法的构成总则、分则和附则三部分组成。
三、招标投标法
(一)招标1、招标的条件和方式(1)招标的条件(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招标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及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f3、其他规定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必须保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二)投标1、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的内容。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文件的送达。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投标人少于3人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2、联合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承担连带责任。3、其他规定
(三)开标、评标和中标1、开标开标应当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2、评标3、中标
四、仲裁法
1、仲裁的基本原则(1)当事人意思自愿原则;(2)根据事实、符合法律、公平合理地解决纠纷的原则;(3)独立公正原则;(4)一裁终局原则。2、仲裁协议3、仲裁程序4、撤销仲裁裁决
五、安徽省法规、办法
(一)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1、招标(1)招标的条件和方式1)招标的条件。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招标申请。2)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2)招标文件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编制招标文件,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r